大明王朝户部文书
温馨提示:
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4年08月15日,已超过 229 天没有更新。若文章内的图片失效(无法正常加载),请留言反馈或直接联系我。
大明王朝户部文书
文件编号: 洪武三十一年(1398年)户部文书第123号
发文日期: 洪武三十一年七月初七日
收文单位: 江南布政使司
发文单位: 户部尚书
主题: 征收江南赋税事宜
内容:
近闻江南赋税征收进度缓慢,百姓怨声载道,特此下文,务必督促各府县加强征收力度,确保今年赋税按时完成。
具体事项如下:
-
务必按照户籍造册,严格核实人口数量,避免漏征漏收。
-
凡年满16周岁,身体健康的男子,均需缴纳赋税,不可有任何豁免。
-
鼓励使用银两缴纳赋税,不得强行以实物代替。
-
严禁各级官员徇私舞弊,贪污腐败,如有违反,定当严惩不贷。
-
务必于九月初十日前完成赋税征收工作,并将具体情况上报户部。
附录:
- 江南各府县人口统计表
- 赋税征收标准
签署:
户部尚书 [空白]
盖章: 户部印
备注:
- 本文仅供参考,并非真实历史记录。
- 大明王朝赋税制度复杂,本文仅列举部分内容。
- 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,请以史料为准。
正文到此结束
- 本文标签: 大明王朝
- 本文链接: https://blog.sandy1029.cloud/article/675
- 版权声明: 本文由nisan原创发布,转载请遵循《署名-非商业性使用-相同方式共享 4.0 国际 (CC BY-NC-SA 4.0)》许可协议授权